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3年4月25日是我国第37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主动接种疫苗,共享健康生活”。
一、疫苗种类
(一)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属免费疫苗。
目前在我区实施的免疫规划疫苗有十种疫苗,具体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接种以上疫苗能够预防结核病、乙肝、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十二种传染病,为广大儿童建立了有效的传染病免疫屏障,大大提升了人群的免疫水平。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自费接种的其他疫苗,属自费疫苗。
目前,在我区可以开展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有:流感疫苗、肺炎疫苗(13价/23价)、水痘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安儿宝)、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轮状病毒疫苗、菌体霍乱疫苗、带状疱疹疫苗、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四联苗)、乙肝疫苗(20ug/60ug)、HPV疫苗(二价/四价/九价)等。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于疾病预防而言,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同等重要,均需及时接种。
二、现阶段新冠疫苗接种政策
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当前全国整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新冠病毒并未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仍持续存在,不同人群免疫水平还存在差距。现阶段我国疫苗接种的重点是针对不同目标人群补齐免疫水平差距,进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一)目标人群主要包括:
1、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
① 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②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
③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2、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二)为什么符合条件人群要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及感染获得的保护性抗体会随时间延长发生衰减。对于感染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从全球范围看,感染3个月后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是共识,有利于在后续可能发生的疫情中为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提供更好的保护。
三、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我省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补偿保险机制,政府已为每一名在湖北省范围内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受种者购买了基础保险,同时鼓励受种者按照“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购买补充保险,以获得更高水平保险补偿。
十堰市郧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