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诚恳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企干部职工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坚决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6月6日,十堰聚鑫产投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签订了《领导干部及员工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兼职取酬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对国企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兼职取酬的监督教育。
该承诺书共有四项内容,涵盖了“未经批准不得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不擅自领取薪酬或其他收入;不利用职权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致承诺,若违反上述规定,个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今天签订了承诺书后,对从事营利活动、 兼职取酬有了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边界,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严守纪律‘红线’,不当‘吃在碗里,望在锅里’的干部。”一位年轻干部签订承诺书后说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企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杜绝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兼职取酬行为,产投集团多次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解读相关文件,通报类似案例,以此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厘清权责划分,强化作风建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有明确的界定,一定不要“逾越‘红线’……”,“XX公司干部兼职取酬‘两头占’受到了纪律处分”。在签订承诺书的过程中,干部们有的研读党纪法规,有的分享相关案例,彼此相互警醒,拒当“两栖”干部。
下一步,产投集团将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监督执纪,从源头上堵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兼职取酬的现象,绝不让脚踏两只船的“两栖”干部在本企业出现。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努力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