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取消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 十堰发布紧急提示

12-30 15:28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紧急提示
提醒全市教育系统
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做好十堰市教育系统“两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示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驻市高校、市直学校:

当前,国内疫情呈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特征,西安本轮疫情进入病例报告高峰期,存在较大的外溢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假期将至,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随之增多,加大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根据《湖北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鄂防指发[2021]34号)《十堰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十肺炎防指发[2021]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就相关工作紧急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高度警惕思想认识松懈、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流动、校园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如临深渊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实抓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实做细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坚决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规范使用“场所码”,严格执行“一扫两核一测”工作要求。坚决做到外来人员无必须不得进入校园。及时向师生推送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更新校门口中高风险地区提示,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加强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家长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二是严格做好师生行踪监控。严格按照“非必须不出市”的工作要求,实行教职员工外出审批管理制度,抓好“两节”期间师生员工外出管理,积极倡导师生、家长就地过节,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确须外出的,必须经单位审批同意,并详细报备往返时间、外出行程、途径地等相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依规进行出入核酸检测三是认真抓好师生健康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细化健康教育和宣传,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依规做好应急处置。四是细致做好校园环境消杀。要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提高校园环境消杀频次,特别是门卫、厕所、校门口、走廊、教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并做好消杀登记。配齐配足校园防疫物资,做到动态平衡,物资储备要合理安全。五是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各地各校要确保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并做好疫情防控。

三、从严加强校园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加强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鼓励更多组织线上会议,确需召开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加强各类活动管理审批,防止过度聚集,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四、扎实推进疫苗接种清零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疫苗“应接尽接”的原则,全力推进教职员工(含退休职工)加强针接种和 3—11 周岁学生第二针剂接种工作,力争在12月底完成全程接种。

五、细致做好全员应急核酸检测准备。根据《十堰市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十肺炎防指办发[2021]75号),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全员核酸应急检测的准备工作。理清教职员工、学生花名册,完善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 10 人为一组提前分好类别,做到随检随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做好教职员工及学生核酸检测工作:一是新进人员“逢进必检”;二是教职员工及学生每周按照至少10%的比例抽检一次;三是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

六、做好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好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和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疫苗的接种,降低新冠肺炎和流感等疾病的叠加风险。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工作,做好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尤其是食品和饮用水管理,加强检查频次和垃圾分类管理;倡导学生喝开水,不生吃瓜果,养成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晒衣被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做好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各地各校要精准谋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合理安排学生分批次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入校时,要关口前移,严防输入,坚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检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进校要求。要全面排查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师生,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分类健康管理要求。

八、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驻市高校、市直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防控各项环节,及时查堵防控漏洞,形成管理闭环。市教育局将持续强化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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