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福利!我区学生资助政策新变化

04-08 17:31  

各位同学注意了,新学期新福利!国家资助政策又有了新变化。根据《关于加强2025年学生资助调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鄂教函〔2025〕22号)及相关通知,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郧阳区将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助学贷款提标并免息。

一、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分3档,一档2800元,二档2300 元,三档1800 元。

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资助范围

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郧阳区等26个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全省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三、提高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通知要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 25000元。

四、免除助学贷款到期利息并本金延期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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