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租房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共119户,其中:通过社区申报12户,用人单位申报107户(含武当人才卡持有人:银卡4户、菁英卡1户)。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十堰城区公租房配租对象,于4月29日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公布配租资格证号,凭资格证号参加第一期公租房配租选房。
联系地址: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十堰市房地产大厦7楼707室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8110851
一、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实验学校整体配租变更申请人23户。
二、民兴大厦原承租人去世,申请变更承租人1户。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十堰城区公租房配租对象。
联系地址: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十堰市房地产大厦7楼707室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811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