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八条奖补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

02-09 15:12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郧阳区专门出台“支持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奖补办法”。区财政从2022年起,每年预算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并按不低于10%比例逐年增加,统筹用于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的奖励和补助。

工业数字化转型奖补

1.支持基站建设。对在指定地点按要求建设4G基站并新开通信号源的,每家运营公司各一次性补贴3万元,每家总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建设5G基站并开通信号源的,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奖励政策进行专项申报奖励。

2.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围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以软硬件开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化发展。对纳入中央、省、市扶持的项目,项目开发周期不超过2年,研发费用总计50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产业项目,按8%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中央、省、市、区分级负担)。

3.激励企业上云。对上云企业及云服务商进行奖补。一是对新增上云企业当年度上云费用小于或等于1500元的,按实际支出全额补助。当年度上云费用大于1500元的部分,按15%的额度进行补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于已上云企业,当年度新增上云项目费用大于1500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二是对认定为省级、市级上云标杆企业的,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5万元奖励。三是对云服务商按每新增上云企业1家补贴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4.扶持企业“两化”融合。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评为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5.支持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对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每个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获评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6.鼓励新引进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对新引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自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鼓励国家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承担国家、省级人工智能揭榜制挂帅任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

8.支持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对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在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获奖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获评全国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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