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才们注意啦
2025年人才津贴申报
已经开始啦!
你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该如何提交材料?
别着急,这里为你一一解答!
申报对象及标准
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 引进到郧阳区国有企业、民营资本控股企业(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入职前2年内未在十堰市工作(时间按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确定)的全日制大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位证)。在上述单位工作,已发放第一年度、第二年度人才津贴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分别申报第二年度、第三年度人才津贴。
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 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参照附件1),本科生生活补贴1.2万元/人/年,专科生生活补贴0.5万元/人/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
申报程序
申报资料
1.申报第一年人才津贴资料:
引才单位向区人社部门(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郧阳区人才津贴申领表》(附件2)。
②《郧阳区人才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
③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④申请学历材料(学历及学位证)复印件。
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申报人近一年的工作表现(原件需本人签名,单位盖章)。
申报人员社保不能断缴,社保缴纳情况由经办部门查询系统确认,无需提供相应资料。
2.申报第二年度、第三年度人才津贴资料:
①《郧阳区人才津贴申领表》(附件2)。
②《郧阳区人才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
③申领人在职证明原件(单位盖章,模板详见附件4,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本通知发布日期之后)。
申报人员社保不能断缴,社保缴纳情况由经办部门查询系统确认,无需提供相应资料。
3.2022年1月1日(含当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入职、符合申报条件但未按照2023年、2024年通知要求申报,本次补报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报第一年人才津贴》要求的6项资料;
②引才单位及主管单位情况说明,详细写明符合条件的人才情况、未按照年度要求及时申报的原因,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5)。
资料审核
1.区人社部门负责一窗受理,初审后,将收集的《郧阳区人才津贴申领表》《郧阳区人才津贴发放汇总表》、个人申报材料的纸质(盖章)版统一提交至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
2.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审定发放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批申报材料后,区人社局将符合发放人才津贴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拨付人才津贴资金。
有关要求
1.人才津贴从区人才基金专户中列支,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
2.人才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和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如有虚报、谎报、骗取、套取津贴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3.申报截止时间:引才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以提交纸质版资料为准,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服务中心 0719-7232179
附件:1-5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