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成联合专班
对“老头乐”源头门店
进行专项检查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路汽配广场销售门店集中区域,张贴《“老头乐”(老年代步车)能不能上路行驶?》宣传单,向消费者告知购车关键注意事项,提醒避免因购买不合规车辆产生经济损失与出行困扰。
为啥“老头乐”能生产出来
却不能上路行驶?
看完这张图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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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检查组对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强调经营户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杜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车辆等违规行为,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在执法检查环节,检查组重点核验各销售门店在售车辆的合格证、CCC认证证书等资料,核验车辆铭牌信息与证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超标车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车辆信息不完整等问题,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另外,检查组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分享等方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电动三轮、四轮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醒消费者购买时索要发票、保存好相关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查处“老头乐”车辆违法行为566起,其中一起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其余均给予罚款处罚。
提醒小伙伴们
“老头乐”非法非标
不要购买、不要驾驶
不要改装、不要乘坐
子女也不要把“老头乐”
当作礼物送给老人代步
生命安全最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