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10-24 11:31  

关于举行《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办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区水利和湖泊局决定举行《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地点

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时间

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

四、听证会代表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听证会代表由辖区企业代表、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

1.农村用水户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根据自愿报名顺序选定辖区用水户代表5名。

2.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邀请。

3.人大及政协委员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特邀。

4.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推荐。

五、报名时间、要求及方式

1.报名范围

辖区用水户报名范围:凡郧阳辖区农村用水户。

2.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工作日期间。

3.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愿意参加听证会且符合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二楼郧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如申请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应在报名时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简要说明理由。

现场报名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二楼郧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中心(郧阳区城关镇友谊胡同2号)

联系人:朱德刘未    联系电话:0719-7222372

特此公告。

附件:《郧阳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