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出台加快引育高端人才政策 真金白银广纳天下英才

12-05 18:34   郧阳区融媒体中心   姜双双

为贯彻落实湖北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加快集聚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近日,郧阳区出台《关于进一步集聚高端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提出五方面18项具体举措,破解产业高端人才短缺的现实难题,为服务和保障千亿级产业集群高效推进提供坚实支撑。

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对全职引进博士1人以上或硕士3人以上的,给予企业3万元引才奖励;累计引进硕博4人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引才奖励。企业从市外引进年薪25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人才,按照次年企业实付薪酬的15%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对企业全职引进的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满三年起,给予人才个人1万元/年岗位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企业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取得突出成效的,按实付劳务报酬的2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人才个人(团队)按照实得报酬总额或单个项目报酬的10%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在高端人才培育方面,每年组织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到发达地区和知名院校开展创新能力培训不少于100人次。校企合作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定向培养的,按企业支付给定制培养学生在校学习补助额度的30%给予企业补助,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对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技能人才,除获得活动奖励外,另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入选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给予10万元-30万元补助。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按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企业补助。

在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对高端人才创办、领办的企业,属于全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申请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创业综合资助。支持辖区内银行机构推广“人才贷”,单户人才(企业)最高可贷1000万元。对高端人才(团队)科技成果通过出让在郧进行产业转化,完成产品中试生产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郧实现相关产品量产且产品年营收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晋档补差奖励。

在支持产业人才平台建设方面,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实现成果转化的,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运行补贴,给予院士专家个人最高10万元奖励。对企业创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对新建的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企业来郧注册设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达到30人以上,可申请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及运营补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郧设立技术转移经营机构或将其技术转移经营机构迁入郧阳,职工人数达到30人的,给予50万元运营补贴。企业在市域外建立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成效突出的,可申请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对35岁以下市外人才来郧首次落户的,按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在郧首次购买住房的,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给予购房补贴。在郧阳区购买乘用车的,可享受不超过购车金额20%、最高10万元的购车补贴。另外,每年安排至少20人高端产业人才参加免费疗休养活动。

郧阳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郧阳区将逐步缩短高端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差距,构建起深度融合的产业人才生态,为郧阳高质量发展积蓄起新的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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