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提供被执行人王德金、李刚
财产线索有奖
↓↓↓

被执行人:王德金(左),男,1954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十堰市茅箭区白浪街办台湾路358号。
被执行人:李刚(右),男,1965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48号。
执行案号:(2023)鄂0302执2814号
执行依据:(2023)鄂03民终145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308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82 7162 2127
联系人:张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