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以来,十堰市、郧阳区两级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在汉江河郧阳区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2022-联动1号”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非法采砂行为。
近年来,郧阳区“铁心”推行砂石企业化经营,“铁拳”销毁“三无”采运砂船舶,“铁腕”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规范了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一库净水永续北送。
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按照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分级管理规定,依法科学编制并报批河道采砂规划。先后编制了《汉江上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郧阳区河道采砂规划》《郧阳区丹江中游干流及泗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郧阳区堵河、曲远河、堰河流域河道采砂规划》等规划,对可采区、禁采区、禁采期以及年采量都做了明确规定。依据法定程序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18个,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杜绝未批先采、无证开采以及超范围、超时限、超功率、超采量、超船数等采砂。
郧阳区政府组织水利、交通、公安、城管执法等10余个部门和相关乡镇开展了依法取缔“三无”采砂船舶专项行动,成立了10个工作组,先后出动执法船只12艘,执法人员300多人,累计投入资金150万元,对汉江流域非法采砂船进行取缔。重拳整治后,区内采砂船总数减少超过三分之二。全面实施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对砂石来源、转运起始地点、方量等信息进行了明确登记,实现砂石采运“身份证”式监管,此项工作得到了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
我区水利和湖泊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进涉砂河道的巡查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建立起全水域、全方位、全时段的巡查模式,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坚持每周例行巡检。对非法采砂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并登记在案,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坚持不定期巡查。每月不定期对非法采砂易发多发水域开展执法巡查;坚持联合巡查。着力构建全区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间联动,拓宽执法领域和手段,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已实现常态化;同时以交界河段水域为重点,加强相邻区域之间的合作,同丹江口市、郧西县签订了《汉江交界水域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工作协议》,与河南省淅川县协商建立了丹江河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河湖警长制。全区43条区级河流,检察院、法院、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河湖警长,定期巡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去年以来,先后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27次,出动河道采砂巡查560人次,下达涉砂执法文书38份,督办整改非法采砂问题18起,尤其是今年年初该区水利和湖泊局查处的“当事人张某未经许可私自在南化塘镇江湾村1组河道未经许可私自采砂509.1立方米一案”,张某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开采的砂石料和生产工具。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该区开出的首张罚单,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