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能体谅对方的难处,现在这个事情你们能够自行达成和解,法庭就能立即给原告办理退费,并且给被告也减免诉讼费,一方面减轻你们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减少了诉讼时间成本,这对双方都有好处,也是我们都愿意看到的结果!”近日,在郧阳区人民法院鲍峡法庭,一起因讨要工程设备租赁费用引发的纠纷达成和解,鲍峡法庭干警按照“胜诉即退费”要求第一时间为原告办理了退费手续。原告收到退还的案件受理费和租赁欠款后向案件承办法官张磊表示感谢,被告公司也对此项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措施大力赞扬,对法官能够从企业角度出发,将企业风险降到最低,快速解决矛盾焦点的做法表示感谢。
2022年5月,党某、代某分别向郧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均为向冯某及湖北某公司讨要工程设备租赁费用,一并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且提供了相应担保。鲍峡法庭受理后,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承办法官张磊认为调解、和解方式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影响,于是迅速联系原、被告,充分了解案情,力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原被告之间找利益平衡点,向双方讲明案件矛盾焦点、理解企业发展不易、体谅百姓要账困难、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责任,历时40天,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张磊的不懈努力下,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将和解协议交到法庭。因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而申请撤诉,为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杠杆作用,法庭将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第一时间予以退还,并减免了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用。
该案的成功和解是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促使原、被告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的做法不仅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活动对企业健康经营的影响,还用更加温和的方式化解了社会矛盾,为提升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和平安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