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郧阳区税务局为十堰郧润砂石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一笔金额为7.68万元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并顺利开出首份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成功完成该笔款项的转账。此份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税收缴款书的开出,标志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在郧阳正式落地。
此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工作安排,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省局根据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工作要求,制定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征管流程》。
为做好郧阳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准备工作,自上级局文件下发以来,郧阳区税务局一方面积极与财政、水利、人防等部门沟通接洽,了解征收现状、明晰征管流程;另一方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省局举办的业务视频培训并开展集中学习,确保一线税务干部掌握实操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