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郧阳区知识产权工作提质增效,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更好服务支点建设,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郧阳区实际,组织修订了《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形成了《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办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举行《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修订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听证会代表由辖区企业代表、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
1.辖区企业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愿报名顺序选定辖区企业代表5名。
2.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
3.人大及政协委员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邀。
4.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由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推荐。
五、报名时间、要求及方式
1.报名范围
辖区企业代表报名范围:凡郧阳辖区合法经营的企业。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工作日期间。
3.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愿意参加听证会且符合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提出申请,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如申请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应在报名时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简要说明理由。
现场报名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股(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师范巷5号)
联系人:刘向红 联系电话:0719-7227208
特此公告。
附件:《郧阳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修订稿)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