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市文明办下发《十堰城区文明交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在十堰城区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全民动员、全员参与、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设施、治理乱象、提升意识、共建共治,持续巩固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营造更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切实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2025年6月26日至12月26日,为期六个月,之后长期坚持。
(一)文明交通宣教行动
1.宣传群体
全体市民。通过立体化宣传、精细化劝导、示范化引领,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
2.主要措施
(1)开展宣传入户行动。广泛组织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等基层综治力量,通过业主微信群发送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扩大文明交通宣传覆盖面,做到人人受教育。
(2)开展“亮屏行动”。充分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资源,在人员密集的街道、社区、小区、学校、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宣传。
(3)组织宣教体验。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快递外卖等行业企业,组织干部职工、学生、驾驶人、驾校学员、交通从业人员等分批次到十堰市交通安全宣教中心参加学习体验。
(4)强化骑手管理。对快递外卖骑手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骑行过程中禁止看手机,不超速、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闯红灯,对违规的采取警示教育、约谈、停运等措施。
(5)开展“曝光行动”。在市级各媒体平台开设“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每周曝光典型案例,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
(6)开展“敲门行动”。对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人员,有单位的通报单位,对个人敲门入户,一律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
(7)发动群众“随手拍”。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文明交通建设,利用“文明十堰随手拍”平台,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举报积分兑奖活动;对市民举报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强交办整改督导,落实闭环管理。
(8)开展文明交通培育活动。强化专项治理行动争先创优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共治共享单位(社区)”、中小学“小手拉大手”、快递外卖“文明骑手”、“十堰好司机”等文明交通培育活动,规范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行为,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二)道路交通秩序文明提升行动
1.整治重点
(1)车辆违停。机动车在严管路段、重点道路违法停放;机动车在导向车道、公交站点(公交专用车道)、学校、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等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在人行横道、网格线违规停放;机动车双(多)排停放或违停严重影响交通致交通拥堵的行为;电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违规停放。
(2)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含摩托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3)闯红灯。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在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闯红灯。
(4)逆向行驶。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重点整治摩托车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电动车(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或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以及摩托车、电动车在人行道骑行。
(6)行人乱穿马路。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天桥、地下通道,翻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7)变道加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越道路中心实线随意变道、加塞抢行。
(8)货车闯禁行。大货车未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违反禁限行时间、路线上路通行;国Ⅲ及以下排放的重中型柴油货车、半挂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总质量为4500千克及以上),违反禁限行时间、路线上路通行。
2.主要措施
(1)以10个重点交通路口和7条重点斑马线为主阵地,常态化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
(2)持续强化31条全天严管、19条限时严管道路违停清理,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片包段,责任到人。
(3)每周二、周四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平安头盔”和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活动。
(4)对出租(网约)车闯红灯等严重违法的驾驶人,一律组织参加站岗体验、学习教育。
(5)对电动车(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依托“平安头盔”小程序,严格落实“三个一律”(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朋友圈积赞或文明交通义务劝导、公开曝光)。
(6)对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三选一”(罚款处罚、朋友圈“认错积赞”、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方式,加强处罚、宣传、教育力度。
(7)在“不礼让行人”“变道加塞抢行”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分别增设一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压越中心实线自动抓拍设备。
(8)加大“快骑扫街”频次和力度,提升主次干道、背街里巷违停抓拍系统应用管理质效。
(9)加强大货车禁限行管理,特别是北京路、人民路、柳林路、江苏路、朝阳路等重点道路,强化值守、严查严处。
(10)建设完善禁限行区域卡口监控设备,启用大货车闯禁行违法抓拍系统;推进建设高排放机动车闯禁行违法抓拍系统。
(11)依托“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监控设备建设,依托全警监控资源,利用图像识别、视频识别、电子车牌等技术手段,实现主要路口具备识别取证能力。
(三)城市环境管理提升行动
1.整治重点
(1)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2)利用机动车流动贩卖物品,乱停乱放。
(3)电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施划的停放区域以外违规停放。
(4)占用消防车道、盲道违法停放车辆。
2.主要措施
(1)清理背街里巷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占用消防车道影响通行的行为,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
(2)清理占道经营摊点,重点是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利用小货车、三轮车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兜售水果、蔬菜、快餐等违法经营摊点。
(3)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科学规划设置停放区(泊位),整齐有序停放。
(4)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清理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特别是违规占用盲道的车辆。
(5)落实“门前三包”。压实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明确责任区段,落实专人劝导清理门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6)积极推进“智慧停车一张网”应用,加强停车诱导屏建设;推动非涉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重大节日对外开放,扩大商超、医院、学校、小区物业错时停车政策;增加停车场和停车位,实现“无感支付”停车服务功能,缓解乱停车、停车难问题。
(四)老年代步车(含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
(1)违法生产无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车。
(2)违规销售无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车。
(3)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老年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5)正三轮车违规载人、载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
(1)严控源头关。加强对老年代步车(含三、四轮车,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老年代步车(含三、四轮车,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出厂合格证、一致性证书,核对厂家厂址、CCC认证信息、车辆识别代号等关键信息,严禁生产“三无产品”和拼装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
(2)严把销售关。加强对老年代步车(含三、四轮车,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无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不能上牌和拼装、改装电动车辆的行为,查处发布虚假广告、开展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3)严查违法上路。重点查处老年代步车(含三、四轮车,电动车)违规载人、三四轮车违规载货、电动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联合街办社区上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站岗体验、观看警示片等。对非标车辆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一律严格处罚。
(4)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车站、广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周边区域的巡查巡控,及时固定证据,坚决查处、取缔老年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5)开展联合执法。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深入生产企业、销售门店、重点路段,开展全链条整治,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坚决控增量、减存量。
(五)出租(网约)车文明营运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整治重点
(1)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
(2)出租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违法和事故多发。
(3)规范出租(网约)车行车秩序。
2.主要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出租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督促违法清零。开展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培训活动,落实出租(网约)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动态清零。
(3)强化隐患整改。每月通报出租(网约)车高频违法的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约谈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及时消除。
(4)严查交通违法。重点整治出租(网约)车闯红灯、变道加塞、随意停车揽客等突出不文明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一违三处”(企业内部处理、交通部门处理、公安交警处罚)。
(5)重处严重违法。对参运驾驶员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落实“三个一律”(一律站岗学习、一律停班停运、一律督促企业解除合同)。
(6)严打非法营运。每月开展一次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统一行动,在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周边等重点路段错时、错峰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黑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文明交通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结合职责分工,精心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力有效。要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共治,充分发挥重点行业文明交通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强化规范执法。坚持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避免简单、粗暴、野蛮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容错纠错,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