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十堰匠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所属福利院原院区2-4号楼3栋闲置房屋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公司具体出租标的位置、面积、招租底价等情况详见附件《招租标的明细表》。
二、招租要求
1.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未竞得全额无息退还)。
2.房屋及场地业态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告内容,禁止存在其他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业态性质,本次租赁均以现状出租。
3.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约定的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经营协议》。
4.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承租方不按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物择期重新公开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商铺,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
6.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整体规划、市政管理部门统一要求或经营不善,需要终止合同者,主张终止合同方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退还承租方剩余未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承诺禁止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污染环境或超出招租用途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
8.原承租方(仅限现在正在正常营业状态的承租方)在相同竞价的条件下优先获得租赁经营权。
9.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条件
1.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承租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同等条件下法人申请人优先)。
2.经过工商注册登记或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条件,符合公告要求的经营要求(公司有权核定申请人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和债务纠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四、竞租规则
1.公司对报名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租报价。
2.低于底价的竞租报价为无效。
3.公司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招租竞价进行评审。如同一招租标的仅有一家报名的,经评审符合招租要求的,由该竞租人直接竞得。同一招租标的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将组织符合招租要求的竞租人进行现场竞价,按报价由高至低确定竞租人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竞得人。
4.竞租报价出现并列时,具有优先条件的原承租人确定为第一竞得人;若无原承租人,则由评审小组综合比较后,确定为第一竞得人。
5.公司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第一竞得人按相关规定洽谈签订租赁合同,未竞得者不再通知。
6.若第一竞得人经招租人通知3个工作日内,不能按公司要求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审排名第二者竞得,如此类推。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
2.报名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官邸写字楼12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371909796
六、报名要求
1.请意向竞租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后(以银行到账为准),方取得竞租资格。
收款账户:
户名:十堰匠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郧阳支行
行号:203539203026
账号:20342032100100000521401
附件:招租标的明细表
十堰匠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