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郧县供电公司关于用户长期未用电、减容(暂停)超2年客户销户的公示

12-12 17:31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与用电安全,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经国网郧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客户(详见附件明细表)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请涉及的客户尽快到属地供电营业厅查询电费余额并办理销户、退费等相关事宜,自公告起30日内仍未办理的客户,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户处理,并将账户预收电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后续若有用电需求,我公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附件1:减容(暂停)超2年客户明细(附电费余额)

附件2:长期未用电用户(附电费余额)

国网郧县供电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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