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是巡察组的重要岗位,是运转中枢,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2023年5月,在得知即将参与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并担任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络员的时候,心中不免有些许忐忑和好奇。一个月的实战练兵,让我对巡察联络员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巡察新兵李斯炜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写道。
当好“协调员”,工作协调到位。沟通协调是联络员最重要的职责,面对每一轮巡察新环境、新团队、新任务,联络员都要谦虚谨慎、积极主动协调好组内外三种关系。协调好巡察办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准确、迅速地传达落实贯彻巡察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安排,定期向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好组长与组员之间的关系,协助建立组内运行机制,严格内部日常管理、关心关爱组员工作生活,实现组内关系融洽、相互配合、工作高效。协调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之间的关系,要督促其成立联络组,专人对接、高效沟通,互相尊重、精准服务,确保巡察讲效率、有质量、出成果。
当好“服务员”,服务保障到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为每一位巡察专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合理妥善安排交通出行、饮食起居、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主动向组长请示报告,不擅自做主,热情周到地解决好组员后顾之忧,让组员巡得用心、巡得放心心、巡得舒心。同时,帮助提醒组员遵守巡察各项纪律规定、工作制度,做好日常管理,防范“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风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当好“参谋员”,建言献策到位。坚定政治立场,服从大局听指挥,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各项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团结全体组员,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学在前、谋在前、干在前,把自身打造成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勤思考,勤观察、勤分析,熟悉掌握巡察工作的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关键节点,主动超前谋划,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全组人员的工作生活动态,随时为组长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巡察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