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社局最新公告

11-18 11:17   十堰市人社局  

11月17日

十堰市人社局发布

十堰市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联考联评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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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全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联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考联评职业及级别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2级)


(二)营养师(4、3级)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级)


(四)物业管理师(4、3级)


(五)职业指导师(4、3、2级)


二、报名及联考联评时间


联考联评时间为12月13日(周六),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5日(周五)。


三、评价方式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督导”原则,联考联评采用理论和技能机考方式开展评价,各社评机构不得擅自组织认定。


四、评价机构


市内有意向参加2025年下半年联考联评的考生,可根据评价工种自主选择社评机构(见附件)。如因社评机构评价条件有限,达不到联考联评的评价要求,由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调考点进行集中评价。


五、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线报名系统”报名。社评机构按照要求受理报名,指导考生填写申报材料并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


社评机构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标准,收取考生相关考试费用。


六、监督电话


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719-8652631、868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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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联考联评职业

十堰市备案社评机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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